第359章 全楼复制:30天强制节点(2 / 2)
2)抽到的户号当场贴到公告栏,并同步进台账(不可更改)。
“抽到谁就验谁,验完谁签谁。”林远说,“你们不需要验遍全楼,你们只需要保证抽样过程没人能暗箱。”
老赵在旁边补一句:“让居民代表抽,谁也别说你们挑的。”
---
四、复制的第一场:楼栋A区联验
规则不是写出来就算,必须跑一次“全楼复制演练”。
当天下午两点,A区一栋楼启动联验抽样。居民代表在透明抽样盒里抽了12户,分布在低中高层各4户。抽到的户号当场贴上公告栏,围观的人越来越多。
对手也没缺席。那两个“热心人”又出现了,还带了第三个人,戴着鸭舌帽,一直拍公告栏上的户号。
老赵低声骂:“他们在盯着哪户能出问题,好做文章。”
林远点头:“那就让他们盯。盯得越久,越说明我们规则真。”
联验开始,流程跟样板户一样:清单、点位编号、照片、签字、时限。
三小时后,12户里记录了5条问题:
空鼓2条、门窗1条、地漏返味1条、公区指示灯1条。
问题不多,但关键在于:全部落到台账,责任单位签字,时限写死。
其中地漏返味那条,业主当场皱眉:“这个以后会不会返水?”
水电分包试图敷衍:“新房都这样,通风就好。”
监理总监一句话打断:“清单没有‘都这样’,只有‘符合/不符合’。返味就是不符合,整改。”
对手在旁边想插话,被居民代表老周怼回去:“你要说系统性,就等扩大抽样触发。现在是单点问题,别替我们下结论。”
这句话一出,围观的人反而鼓掌——他们不是鼓掌给开发商,是鼓掌给“把争吵变成规则”的那一刻。
---
五、节点固化:写进交付程序
傍晚六点,住建局把《30天强制联验规则》作为“试点补充条款”挂到项目公开台账,并同步发给省里试点办公室(以“清远样板包补丁”名义)。
条款里最关键的那句被加粗:
> 未完成交付前30天联验与交付前7天闭环的项目,不得进入交付程序。
这句话等于把联验从“好心”变成“门槛”。门槛一旦立住,对手就很难用“你们作秀”来定义它,因为它直接影响交付资格。
总包经理晚上给林远发消息:“规则一立,压力全在我们身上了。”
林远回:“压力本来就在你们身上,只是以前压在居民身上。现在把压力压回责任链,这才公平。”
---
六、对手换招:行政卡点的影子
当天夜里,秘书又带来一条消息:
“有人在打听你们这条‘不得进入交付程序’是谁拍板的,准备从程序合法性上打。”
林远不惊,他早就预料对手会从“工程问题”转去打“行政合法性”。
他只回一句:“让他们打。我们规则是合同+交易规则+法制审核+比例原则。只要边界清楚,打不穿。”
他在样板包里新增一页:
《30天强制联验的合法性说明》
核心写三条:
强制力来源:合同条款与交易规则(非行政处罚)
目的:风险控制与消费者知情权保障
边界:公开编号与状态,不公开隐私与商业敏感细节;企业有申诉与听证路径
写完,他把“居民端风险”进一步下调为“绿灯观察”,备注:
> 复制机制已跑通,仍需防行政卡点与线下冲突升级
---
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