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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6章 陪跑合同:谁来背锅写清楚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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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)不背甲方执行偏差

甲方未按规则执行、未按编号留痕、擅自变更流程导致的问题,由甲方承担

3)不背违法合规责任

乙方提供的方法建议不构成法律意见;涉及合同、执法、处罚等行为由甲方依法履职并自行承担

法务旁听补了一句:“还要加一条:乙方不接触、不保管资金,不参与任何付款签署链。”

林远立刻点头:“对,这条必须写。”

因为一旦你碰了资金,你就从顾问变成“共同责任人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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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对方的反击:他们要一个“保证”,否则不敢签

清远那边的项目负责人很快回话:

“你们不承诺结果,我们上面不好交代。

我们要一个保证,至少保证‘流程跑通’,否则我们怎么付钱?”

林远的回应很巧:他不承诺政治结果,但承诺“流程可运行”的技术性保证,而且把“跑通”定义成可验收的东西。

他提出一个折中条款:

乙方保证:在甲方提供必要权限与配合的前提下,三件套(PR/CC/TS)能在甲方系统或现有流程中完成一次闭环演练:

完成一次公开比选流程演练(含公告、答疑、评分、结果摘要)

完成一次合规成本申报与抽查演练(走凭证+走廊上限)

完成一次试供对照评分演练(指标统计+月度评分表)

把“跑通”从口号变成“三次演练”。

演练跑通,你交付完成;

至于他们真推到全市、真打赢供应商,那是他们的战场。

清远那边回得很快:“这个我们能接受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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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付款方式也要制度化:里程碑,不是情绪

国资平台财务经理最关心钱怎么付。

林远也很清楚:付款方式不制度化,后面一定扯皮。

最终付款拆成三段里程碑:

30%:标准包落地(D类+T类交付验收)

40%:三次培训与一次演练完成(L类+R类部分验收)

30%:首月月报签发+第二次演练完成(R类验收)

没有“达成目标返款”,也没有“舆情不行扣款”。

只看交付,按编号验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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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江门内部的变化:林远开始“让权”

这份陪跑合同谈到最后,副局长突然问林远一句:

“你会不会觉得,你把自己的东西都交出去了?”

林远想了想,回:

“我交出去的是方法,不是控制。

控制留在每个城市自己的签字里。

我如果不让权,就永远只能做一个城市的项目操盘手;

我让权,才能变成能复制的人。”

副局长笑了:“你终于像个规则顾问了。”

这句话,不是夸,是确认:

林远的成长线正在发生你要求的那种转变——从“我来做”到“我让别人会做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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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结尾:合同编号上线,新的战场开启

清远最终把修订版合同发回,标题也变了:

《轻量透明三件套·培训与陪跑服务合同(草案v3)》

江门这边把合同也当成制度的一部分,挂了一个内部编号(不公开具体金额,只公开合作性质与边界):

CO--01|清远试点陪跑合作(合同节点)

范围:PR/CC/TS轻量三件套

交付:文件模板+培训+两次演练+首月月报指导

边界:不背政治结果、不碰资金签署链、按里程碑验收

这一条挂上去,意味着广东扩散真正开始进入“执行期”。

从下一章起,剧情会从江门的工地,转向清远的会议室与窗口——你会看到同一套规则在另一座城市落地时,遇到的不是同样的人,而是同样的利益结构。

而利益结构,会用另一种方式试探你:

他们会让你“看起来跑通”,但不给你真正的权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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