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93章 豁免之争与“规则不可买”(2 / 2)
RFC评审会上,协会秘书长又换回那套温柔的语气:
“平台的校验器很先进,但会误判。行业经验豁免能提高效率。我们白名单机构愿意承担行业责任,所以建议直接VALID。”
林远没争辩,直接把EXEMPT-GATE-01投到屏幕上,问一句:
“你们要豁免可以。请回答两个问题:
第一,你们愿不愿意每一次豁免都生成exept_id,并提交exept_sign_id?
第二,豁免自动进入抽检,失败会形成编号留痕;并且豁免带风险因子加价——你们接受吗?”
协会秘书长的笑僵了半秒:“我们是行业组织,不便承担金融定价后果。”
林远微微点头,语气平静得像一锤定音:
“那就说明你们要的不是豁免,你们要的是免责任的权威。
免责任的权威,就是门票。”
会议室里一瞬间安静。
经纪集团代表还想补一句“可以由我们承担”,林远立刻顺势把刀递过去:
“可以。那请你们签exept_sign_id,抽检失败你们就进观察池,风险因子加价你们接受。你们敢签吗?”
对方沉默。
爽点就在这个“敢不敢”——
门票最怕签字。
因为门票卖的是“你信我”,而签字卖的是“我负责”。
3)银行补刀:豁免就是加价,谁都别装
何经理趁热打铁,直接表态:
“从银行角度,任何豁免都意味着额外不确定性。我们可以接受,但会自动提高抽检比例与风险溢价。
如果有人想要‘白名单直通’而不愿承担溢价,那我们就只能认为这是利益诉求,不是风险管理。”
这句话等于把对手的“效率叙事”彻底拆了:
效率可以谈,代价必须谈。
4)最现实的爽:豁免申请瞬间变少
规则上线后第三天,CITE-CHECK后台的数据就变了。
原本被白名单机构怂恿的“豁免需求”,突然从“很多人想要”变成“没几个人敢提交”。
原因很简单:一旦要签exept_sign_id,一旦要进入抽检,一旦要风险加价——
绝大多数人宁愿回去把材料补齐、把引用写对。
刘曼看着趋势图(其实就是一行统计数字),乐得不行:“你看!他们本来想靠豁免赚钱,结果豁免变成烫手山芋。”
林远笑了一下:“这就是制度的爽。不是我们赢,是市场把门票挤没了。”
5)制度固化:豁免进入Casebook,成为“可被追责的例外”
省信息处很快把这套机制写进Casebook:
CASE-EXEMPT-01|豁免不是捷径,是责任债券
并且加了一条极关键的注释:
“任何豁免不得被宣传为‘加速审查’工具;
豁免仅用于灰区,且必须承担风险成本与抽检责任。”
这条注释,就是给未来所有售票者的一记闷棍:
你再敢宣传“豁免能加速”,就等于自曝要卖门票。
结尾钩子:他们会换成“私下豁免”,用电话绕开编号
当晚,陈毅发来一条更阴的线索:
“协会讲师在私下群里说:别走exept_id,太麻烦。
他们会找银行客户经理‘沟通’,用电话解释解决。”
刘曼冷笑:“门票卖不动了,就回到电话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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